2023年四川省城市旅行社设立审批办理程序:
一、旅行社设立审批办理程序:
国内旅行社审批
一、审批依据: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
二、受理条件: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,申办人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:
1,营业执照副本
2,申请书
3,可行性研究报告
4,拟设立旅行社章程
5,缴存质量保证金承诺书
6,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凭证
7,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资格证书原件,复印件
8,配备设施设备清单(座机,传真机,打印机,电脑,联网硬件)
9,拟设地旅游部门意见书
三、审批程序:
1.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设立地市州旅游局初审;
2.市州旅游局接到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签发《关于旅行社设立申请的意见书》初审合格的,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具有审批权的旅游局,初审不合格的,市州旅游局应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,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;
3.具有审批权的旅游局接到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签发《关于设立旅行社设立申请的意见书》,审查合格的,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》;审查不合格的,应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,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。
四、受理机构:
省旅游局负责除成都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国内的旅行社审批,成都市旅游局负责成都地区国内旅行社审批,
国内旅行社审批
五、审核程序:
1、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省旅游局初审;
2、省旅游局接到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签发《关于旅行社设立申请的意见书》,初审合格的,须在20个工作日内制作有关文书,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国家旅游局审批,初审不合格的,省旅游局应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,要求,申请人的有关权利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,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请人。
3、收到国家旅游局批复后,省旅游局将审批结果告知设立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申请人;
六、受理机构:
省旅游局受理全省国际旅行社的审核;
旅行社变更事项办理程序:
一、审核依据: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
二、受理条件:
1.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
2.市州旅游管理部门变更申请文件
3.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
4.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
三、办理程序:
1.省旅游局接到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签发《关于旅行社变更申请的意见书》,审核合格的,须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有关文书,完成旅行社变更工作,向申请人颁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。
2.国际旅行社变更的,省旅游局初审合格后,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国家旅游局办理,收到国家旅游局批复后,省旅游局将审批结果告知设立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申请人,领取经营许可证。
3.初审不合格的,省旅游局应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,要求,申请人的有关权利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,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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