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办理成都市锦江区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;
信息分类: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;
实施机构: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
2023年锦江区图书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: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:
一、办理依据:
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: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,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证,取得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第三十七条: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登记事项,或者兼并,合并,分立的,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,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二、办理条件:
(1)取得营业执照,并有确定的经营业务范围;
(2)有固定的工作场所;
(3)法律,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条件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:
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,带齐所要申请材料,在成都市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进行提交。
(二)受理:
窗口工作人员接收,核对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,出具《行政许可受理申请通知书》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。
(三)办结:
准予许可的,核发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,不予许可的,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四、申请材料
(一)设立
1.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表;
2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经营范围需注明有出版物零售);
3.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4.经营场所产权证明(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)如房屋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;
5.有限公司,股东出资一览表,股东会决议(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);
6.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书(外商企业需要提供);
7.从事出版物网络零售的情况说明(申请网络零售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需提供);
(二)变更
1.申请报告
2.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申请表;
3.原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正,副本;
4.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5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6.经营场所使用证明(变更经营地址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需提供);
7.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
(三)延续
1.申请报告
2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.原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正,副本原件
(四)补证:
1.申请报告
2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.许可证挂失证明材料。
(五)出版物分支机构设立:
1.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表
2.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,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3.负责人身证明复印件;
4.经营场所产权证明(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)如房屋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5.有限公司章程;股东出资一览表,股东会决议;
6.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书(外资企业需提供);
7.从事出版物网络零售的情况说明(申请网络零售的经营单位提供)。
成都图书经营许可证,出版物许可证,零售批发图书许可证申请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都区,新津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