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申请成都出版物零售设立变更换证审批材料;
一、设立
1.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
2.有关单位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(租赁合同,房产证明)
3.负责人身份证明
二、变更
1.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
2.有关单位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(租赁合同,房产证明)
3.负责人身份证明
三、换证
1.营业执照
2.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
3.负责人身份证明
四、办理:
自然人,企业法人
设立依据: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,第三十七条;
实施范围: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都区,新津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的许可事项。
申请材料依据:1.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第十条;
申请材料提供:
1.申请书,申请书模板由审批机构提供,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事项,填写的内容与所报材料一致,申请人盖章,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签字,原件2份:;
2.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3.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(房产证明或村委会/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,如果是租赁的场所,还应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。)
4.经营场所地理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
5.含出版物零售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


